【代書實務】民事聲請公示送達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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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公示送達?

民事訴訟法第 149 條第 1 項,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受訴法院得依聲請,准為公示送達:

  1. 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
  2. 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
  3. 於外國為送達,不能依第 145 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條規定辦理而無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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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公告日期

  1. 國內:自公告之日起,其登載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登載之日起,經 20 日發生效力。
  2. 國外:自公告之日起,經 60 日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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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聲請公示送達狀

聲請狀可在司法院下載線上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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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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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流程

  1. 向法院提交「民事聲請公示送達狀」。
  2. 司法院刊登至「公示送達公告」。
  3. 公告上述天數後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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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法律人〉公示送達是什麼?1分鐘了解公示送達程序、要件、查詢方式
  2. 〈司法院〉民事聲請公示送達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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