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圖人:黃昭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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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前言】
之前在〈如何申請土地分割?〉講過土地分割,那建物可以分割嗎?因此,這篇就來講建物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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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合併登記流程
依台北市民服務大平台,可以臨櫃、委辦、網路申辦(非全程),需要 15 日:
- 收件及收費
- 審查
- 排定測量及作業準備
- 實地勘查/會勘
- 成果整理
- 成果檢查及核定
- 移送登記
- 登錄
- 校對並列印書狀
- 拆件及用印
- 等待領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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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合併複丈費
- 轉繪費:合併後每建號新臺幣 400 元計收。(以轉繪辦竣建物第一次測量及登記之建物,並有完整圖資且明確標示分割位置可供轉繪者。)
- 複丈費:以合併後每建號,每單位以 400 元計收。(需測繪建物平面圖者適用。)
每建號每層每 50 平方公尺為一單位,不足 50 平方公尺者,以 50 平方公尺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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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合併應備文件
- 建物測量申請書及登記申請書(或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 全部所有權人協議書(所有權人不同時檢附)。
- 建物所有權狀。
- 建物所有權人與抵押權人之抵押權利範圍協議書(設有抵押權者需檢附)。
- 他項權利人同意書(設有他項權利登記時需檢附,但設有抵押權之建物辦理合併,已檢附建物所有權人與抵押權人之抵押權利範圍協議書者免再檢附他項權利人同意書)。
- 他項權利人印鑑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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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合併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申請書可以在這裡下載或線上版(已先填特定項目),以下是政府釋出的範例。
受理機關
填寫「受理機關」。

申請測量原因
勾選「建物合併」。

標示變更
勾選「合併」。

建物略圖
繪製「擬分割線」。

建物標示
填寫「建號」、「建物坐落」、「建物門牌」、「主要用途」、「主要構造」。

附繳證件
填寫「身分證影本 1 份」、「全部所有權人協議書 1 份」、「建物所有權狀 1 份」。

委任關係
填寫「代理人姓名及印章」。

聯絡資訊
填寫「電話」、「Email」。

申請人資訊
填寫「權利人資訊」、「代理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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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台北市地政局〉建物測量複丈收費
- 〈宜蘭地政事務所〉 建物合併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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