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 什麼是袋地?
- 什麼是袋地通行權人?
- 通行權償金費用
- 法院裁判費
- 袋地通行權訴訟應備文件(2026/06/20 更新)
- 參考資料
什麼是袋地?
依民法第 787 條第 1 項,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生者外,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
簡單來說,地主四周都是土地,沒有公路到達,即是袋地。
如果是沒有經過市地重劃或農地重劃的土地,不小心就會遇到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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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袋地通行權人?
依民法第 787 條第 2 項,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應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並應支付償金。
亦即,袋地地主選擇最短、損害最小的方式,即有袋地通行權,並支付償金。
不想用訴訟方式,可以考慮跟別的地主登記不動產役權。
【延伸閱讀】不動產役權設定如何申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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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權償金費用
- 臨地是國有地:
- 提交袋地「通行使用申請書」及檢附相關的證明文件。
- 僅提供通行者:
- 按同意通行當期申報地價年息 5% 計算,一次計收 50 年,得分期繳納。
- 期限屆滿後不再收取償金。
- 但屬第 5 點情形者,以當期申報地價加四成後據以計算。
- 臨地是私有地:
- 根據該該土地的位置、範圍、用途等綜合因素考量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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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判費
原則上:通行面積X公告現值計算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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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地通行權訴訟應備文件
- 地籍圖。
- 【延伸閱讀】如何申請地籍圖及如何看?
- 袋地第一類地籍謄本。
- 【延伸閱讀】土地謄本、建物謄本如何申請?
- 鄰地地籍謄本(鄰地一開始僅得申請到第二類謄本,起訴後再法院發文補正為第一類謄本即可)。
- 事前須至土地現場確認實際狀況,拍照、繪圖以規劃通行方案,此為起訴時須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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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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