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資料:全國法規資料庫 製圖人:黃昭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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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書 = 地政士 =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代書,aka 地政士。
代書這個名詞,在日治時代就已經有了。因為日本的代書人來台執業者漸多,臺灣總督府認為有必要頒佈管理代書人的行政命令,正式地將日本司法代書人制度引進臺灣。
過去都說代書,以下都稱代書。
地政士法第 1 條,為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保障人民財產權益,建立地政士制度,特制定本法,所以現在已經正名為地政士。
正名的過程如下:
1923 年 日本司法代書人制度引進台灣
1981 年 訂定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管理辦法(2003 年廢止)
2001 年 訂定地政士法(2002 年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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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書可以做什麼?
依地政士法第 16 條,代書可以執行下列業務:
- 代理申請土地登記事項。
- 代理申請土地測量事項。
- 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稅務事項。
- 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公證、認證事項。
- 代理申請土地法規規定之提存事項。
- 代理撰擬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事項。
- 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之簽證。
- 代理其他與地政業務有關事項。
除了土地測量比較麻煩外,法律有規定代書或某些職業才可以執行,其他應該都是一般人可以處理的。
包括土地登記、稅務、公證、契約等事項,你願意可以自己找資料,親自處理。可以自己省一筆錢,但必須要跟公務員打交道,要花很多時間、精力。
但如果你不想找資料,不想親自處理,把眉角交給專業代書處理,可以把時間和精力,處理你更擅長的事情,只不過要花錢就是了。
不要打電話給代書諮詢專業項目怎麼做,但又不要給代書處理,這是很缺德的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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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為一位代書?
前提就是,本著誠信原則,並且精通土地相關法律。接下來,就是通過國家地政士考試。
地政士考試資格
- 中華民國國民
- 20 歲以上
符合以上,還有以下任一資格可以參加地政士考試:
- 高中/高職畢業證書
- 高考/普考資格
- 1989 年 12 月 29 日土地法第 37-1 條修正公布施行前,已從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業務,修法後仍繼續執業未取得證照,並有地政核發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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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士考試
依考選部 106 年公佈的土地法規命題大綱的專業科目如下:
| 法律(立法院訂定) | 行政規則(行政機關訂定) | |
| 土地法規 | 1. 土地法 2. 平均地權條例 3. 土地徵收條例 4. 地政士法 | 1. 土地法施行細則 2.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3. 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4. 地政士法施行細則 |
| 土地登記實務 | 無 | 1. 土地登記規則 2.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3、4章節) |
| 土地稅法規 | 1. 土地稅法 2. 遺產及贈與稅法 3. 契稅條例 4. 房屋稅條例 5. 稅捐稽徵法 6. 所得稅(不動產) 7. 工程受益費條例 | 1.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2. 遺產及贈與稅施行細則 3.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4.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
|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 1. 民法 2. 信託法 | 無 |
覺得法規很多、很煩嗎?把念頭轉到如何通過考試,動力就來了。
就過去五年的專業科目考試,每一科都是四題申論體,總共 16 題。每一個法規大概都出一題,只是涵蓋的範圍可大可小,可能出了 5 條條文,或是考你定義,那就要小題大作。
以總成績達到 60 分就及格了,但要注意:
- 專業科目每一科都要 ≧ 50 分才及格
- 有任何一科 = 0 分也是不及格,缺考等於 0 分
- 普通科目(作文)佔總分數 10%,專業科目佔總分數 90%,等於作文考了滿分,但總成績就是 10 分
仿照真正的成績通知如下:
| 專業科目 |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 50 |
| 專業科目 | 土地稅法 | 90 |
| 普通科目 | 國文(作文) | 60 |
| 專業科目 | 土地實務登記 | 50 |
| 專業科目 | 土地法規 | 50 |
| 普通科目佔總成績 10% | 6 | |
| 專業科目平均((50+90+50+50)/4=60)佔總成績 90% | 54 | |
| 筆試 60 佔總成績 100% | 60(及格) | |
對我來說,我覺得難度如下:
土地法規 > 民法 > 土地登記實務 > 土地稅法 > 作文
所以我可能會優先準備土地稅法,常考的先背起來,就像一想到房地合一稅,立刻可以說出來所得稅法第 14-4 條的內容,先把它變成長期記憶,考越高分越好。之後,再去把心力放在其他科目上。
有修法的地方,要知道為什麼要這樣修,修成怎麼樣子了。
像是今年(2023)考了意定監護,本來 2020 年有考過意定監護,想說今年應該不會考。不過在進入考場前,有拿到補習班給考前的冊子,看了一下,原來有允許成年人透過委任契約預先選任自己的監護人,以防自己未來因失能、失智而受監護宣告時,無法對監護人的人選表達意願,有興趣可以參考〈「意定監護」大解析!制度、優點、流程與5大辦理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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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考試 接下來就是執業
依地政士法第 5 條,經地政士考試及格者,得檢具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地政士證書。
取得代書(地政士)證書
從我的 E 政府可以得到內政部地政司,所提供的地政士證書申請,也有範本可供參考。
以提供的範本來做說明:
申請人
依序填寫中文姓名、性別、英文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電話、行動電話、Email、傳真、戶籍地址、通訊地址。

申請事由
申請證書打勾。

附繳文件
附上考試及格證書和影本、身分證影本、證書費 1,000 元,轉帳的話,要浮貼帳戶資料。

聲明事項
註明日期和個人簽章。

辦理方式
可以去內政部臨櫃辦理,或是郵寄辦理。需要 7 個工作天辦理,視案件量之多寡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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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書(地政士)執業資格
依地政士法第 7 條,地政士應檢具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並領得地政士開業執照(以下簡稱開業執照),始得執業。
我以我所在的城市——屏東縣為範例,在屏東縣政府一站式申辦服務就可以得到以下資訊:
收件→收費→審查→駁回/補正/合規→合規之後,發照→報請中央機關/公會

開業登記申請書
填寫受理機關。

申請登記事由
開業登記打勾。

附繳文件
在身分證影本、地政士證書和影本、 2 吋半身照片 2 張、執照費 1,000 元打勾。

開業事務所
依地政士法第 13 條,地政士事務所名稱,應標明地政士之字樣。
填寫開業事務所的名稱、電話、傳真、地址、行動電話、Email。

申請人
填上申請人的證書字號、姓名(中英文)、身分證字號、性別、出生年月日、學歷、經歷、地址(戶籍/通訊)。

共同執業人
如果有共同執業人,要填上證書字號、姓名(中英文)、身分證字號、性別、出生年月日、學歷、經歷、地址(戶籍/通訊)。

聲明事項
填上日期和簽字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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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縣市的地政士開業登記怎麼做?
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台東縣、花蓮縣、宜蘭縣、澎湖縣、金門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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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司法院〉日治時期法律人員
- 〈大揚代書〉代書是什麼?工作內容、適合對象全說明
- 地政士考試 ─ 考試時間資格
- 「意定監護」大解析!制度、優點、流程與5大辦理須知
- 我的 E 政府 – 地政士證書申請
- 屏東縣政府一站式申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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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有問題可以留言到下方或 Email: taishu945@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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