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101】如何成為一位代書?

參考資料:全國法規資料庫 製圖人:黃昭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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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書 = 地政士 =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代書,aka 地政士。

代書這個名詞,在日治時代就已經有了。因為日本的代書人來台執業者漸多,臺灣總督府認為有必要頒佈管理代書人的行政命令,正式地將日本司法代書人制度引進臺灣。

過去都說代書,以下都稱代書。

地政士法第 1 條,為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保障人民財產權益,建立地政士制度,特制定本法,所以現在已經正名為地政士。

正名的過程如下:

1923 年 日本司法代書人制度引進台灣

1981 年 訂定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管理辦法(2003 年廢止)

2001 年 訂定地政士法(2002 年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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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書可以做什麼?

地政士法第 16 條,代書可以執行下列業務:

  1. 代理申請土地登記事項。
  2. 代理申請土地測量事項。
  3. 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稅務事項。
  4. 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公證、認證事項。
  5. 代理申請土地法規規定之提存事項。
  6. 代理撰擬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事項。
  7. 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之簽證。
  8. 代理其他與地政業務有關事項。

除了土地測量比較麻煩外,法律有規定代書或某些職業才可以執行,其他應該都是一般人可以處理的。

包括土地登記、稅務、公證、契約等事項,你願意可以自己找資料,親自處理。可以自己省一筆錢,但必須要跟公務員打交道,要花很多時間、精力。

但如果你不想找資料,不想親自處理,把眉角交給專業代書處理,可以把時間和精力,處理你更擅長的事情,只不過要花錢就是了。

不要打電話給代書諮詢專業項目怎麼做,但又不要給代書處理,這是很缺德的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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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為一位代書?

前提就是,本著誠信原則,並且精通土地相關法律。接下來,就是通過國家地政士考試。

地政士考試資格

  1. 中華民國國民
  2. 20 歲以上

符合以上,還有以下任一資格可以參加地政士考試:

  1. 高中/高職畢業證書
  2. 高考/普考資格
  3. 1989 年 12 月 29 日土地法第 37-1 條修正公布施行前,已從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業務,修法後仍繼續執業未取得證照,並有地政核發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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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士考試

考選部 106 年公佈的土地法規命題大綱的專業科目如下:

法律(立法院訂定)行政規則(行政機關訂定)
土地法規1. 土地法
2. 平均地權條例
3. 土地徵收條例
4. 地政士法
1. 土地法施行細則
2.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3. 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4. 地政士法施行細則
土地登記實務1. 土地登記規則
2.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3、4章節)
土地稅法規1. 土地稅法
2. 遺產及贈與稅法
3. 契稅條例
4. 房屋稅條例
5. 稅捐稽徵法
6. 所得稅(不動產)
7. 工程受益費條例
1.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2. 遺產及贈與稅施行細則
3.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4.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1. 民法
2. 信託法
參考資料:考選部 製圖人:黃昭慈

覺得法規很多、很煩嗎?把念頭轉到如何通過考試,動力就來了。

就過去五年的專業科目考試,每一科都是四題申論體,總共 16 題。每一個法規大概都出一題,只是涵蓋的範圍可大可小,可能出了 5 條條文,或是考你定義,那就要小題大作。

以總成績達到 60 分就及格了,但要注意:

  1. 專業科目每一科都要 ≧  50 分才及格
  2. 有任何一科 = 0 分也是不及格,缺考等於 0 分
  3. 普通科目(作文)佔總分數 10%,專業科目佔總分數 90%,等於作文考了滿分,但總成績就是 10 分

仿照真正的成績通知如下:

專業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50
專業科目土地稅法90
普通科目國文(作文)60
專業科目土地實務登記50
專業科目土地法規50
普通科目佔總成績 10%6
專業科目平均((50+90+50+50)/4=60)佔總成績 90%54
筆試 60 佔總成績 100%60(及格)
參考資料:考選部 製圖人:黃昭慈

對我來說,我覺得難度如下:

土地法規 > 民法 > 土地登記實務 > 土地稅法 > 作文

所以我可能會優先準備土地稅法,常考的先背起來,就像一想到房地合一稅,立刻可以說出來所得稅法第 14-4 條的內容,先把它變成長期記憶,考越高分越好。之後,再去把心力放在其他科目上。

有修法的地方,要知道為什麼要這樣修,修成怎麼樣子了。

像是今年(2023)考了意定監護,本來 2020 年有考過意定監護,想說今年應該不會考。不過在進入考場前,有拿到補習班給考前的冊子,看了一下,原來有允許成年人透過委任契約預先選任自己的監護人,以防自己未來因失能、失智而受監護宣告時,無法對監護人的人選表達意願,有興趣可以參考〈「意定監護」大解析!制度、優點、流程與5大辦理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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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考試 接下來就是執業

地政士法第 5 條,經地政士考試及格者,得檢具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地政士證書。

取得代書(地政士)證書

我的 E 政府可以得到內政部地政司,所提供的地政士證書申請,也有範本可供參考。

以提供的範本來做說明:

申請人

依序填寫中文姓名、性別、英文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電話、行動電話、Email、傳真、戶籍地址、通訊地址。

申請事由

申請證書打勾。

附繳文件

附上考試及格證書和影本、身分證影本、證書費 1,000 元,轉帳的話,要浮貼帳戶資料。

聲明事項

註明日期和個人簽章。

辦理方式

可以去內政部臨櫃辦理,或是郵寄辦理。需要 7 個工作天辦理,視案件量之多寡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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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書(地政士)執業資格

地政士法第 7 條,地政士應檢具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並領得地政士開業執照(以下簡稱開業執照),始得執業。

我以我所在的城市——屏東縣為範例,在屏東縣政府一站式申辦服務就可以得到以下資訊

收件→收費→審查→駁回/補正/合規→合規之後,發照→報請中央機關/公會

開業登記申請書

填寫受理機關。

申請登記事由

開業登記打勾。

附繳文件

在身分證影本、地政士證書和影本、 2 吋半身照片 2 張、執照費 1,000 元打勾。

開業事務所

地政士法第 13 條,地政士事務所名稱,應標明地政士之字樣。

填寫開業事務所的名稱、電話、傳真、地址、行動電話、Email。

申請人

填上申請人的證書字號、姓名(中英文)、身分證字號、性別、出生年月日、學歷、經歷、地址(戶籍/通訊)。

共同執業人

如果有共同執業人,要填上證書字號、姓名(中英文)、身分證字號、性別、出生年月日、學歷、經歷、地址(戶籍/通訊)。

聲明事項

填上日期和簽字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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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縣市的地政士開業登記怎麼做?

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台東縣花蓮縣宜蘭縣澎湖縣金門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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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司法院〉日治時期法律人員
  2. 〈大揚代書〉代書是什麼?工作內容、適合對象全說明
  3. 地政士考試 ─ 考試時間資格
  4. 「意定監護」大解析!制度、優點、流程與5大辦理須知
  5. 我的 E 政府 – 地政士證書申請
  6. 屏東縣政府一站式申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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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有問題可以留言到下方或 Email: taishu945@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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