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101】檢討法定空地

截圖來源:淺顯易懂的建築法規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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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建築基地,為供建築物本身所占之地面及留設的法定空地。

因此,基地範圍 = 基地 + 空地。建築會在基地上,但建築會小於基地,因為涉及建蔽率(建蔽率 = 建築面積/基地面積)。

使用執照只會在發給基地,所以基地和空地要一起使用,如果你只買空地,你會得到不能蓋房子的結果。

那如果想要繼續建築的話,你可以選擇以下任一方案:

  1. 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
  2. 使用執照建築物拆除。

要是建築物可以拆除,當然問題好解決,但通常是請建築師來「檢討法定空地」,所以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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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

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第 3 條,建築基地之法定空地併同建築物之分割,非於分割後合於左列各款規定者不得為之。

  1. 每一建築基地之法定空地與建築物所占地面應相連接,連接部分寬度不得小於 2 公尺。
  2. 每一建築基地之建蔽率應合於規定。但本辦法發布前已領建造執照,或已提出申請而於本辦法發布後方領得建造執照者,不在此限。
  3. 每一建築基地均應連接建築線並得以單獨申請建築。
  4. 每一建築基地之建築物應具獨立之出入口。

淺顯易懂的建築法規基本概念釋出範例,建築面積 60 平方公尺、總樓地板面積 180 平方公尺法定建蔽率 60%、法定容積率 180%,分割前後如下:

分割前分割後
一宗基地基地 A + 空地 A100+80=180 平方公尺基地 A100 平方公尺空地 A80 平方公尺
建蔽率(建築面積/基地面積)60/180=33.33%(≦60%)60/100=60%空地,無套繪限制
容積率(總樓地板面積/基地面積)180/180=100%(≦180%)180/100=180%

【延伸閱讀】京華城 840% 超高容積率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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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空地分割證明書審查流程

台北市市民服務大平台,可以臨櫃、委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約 24 天如下:

  1. 收件
  2. 行政審核
  3. 函復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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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空地分割證明書申請文件

  1. 申請書。
  2. 建築師委託書。
  3. 設計建築師簽證表。
  4. 土地登記謄本(地號全部,3 個月有效)。
  5. 地籍圖謄本(3個月有效)。
  6. 土地使用權同意書(申請人與土地所有權人相同時免附)。
  7. 建築物地籍套繪圖(比例1/500)。
  8. 使用執照影本及圖說。
  9. 擬分割平面詳圖。
  10. 一樓平面圖及配置分割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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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全國法規資料庫
  2. 淺顯易懂的建築法規基本概念
  3. 〈房感〉法定空地是什麼?法定空地查詢方法?法定空地可以買賣嗎?
  4. 台北市市民服務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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