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實務】如何申請農育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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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農育權?

依民法第 850-1 條,是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之權。農育權之期限,不得逾 20 年;逾 20 年者,縮短為 20 年。

過去永佃權實務登記比較少,所以 2010 年把永佃權刪除,並新增農育權,來活化耕地,擴大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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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農育權流程

可以從台北服務通看到流程,可以臨櫃、網路申辦,過程需耗時一天:

  1. 收件及計收規費。
  2. 審查。
  3. 登錄。
  4. 校對並列印書狀。
  5. 拆件及用印。
  6. 移送發件櫃檯等待領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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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育權登記費及書狀費

  1. 登記費:權利價值 1‰ 計收。
  2. 書狀費: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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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農育權應備文件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農育權設定契約書正副本。
  3.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4. 土地所有權狀。
  5. 義務人印鑑證明。
  6. 農育權位置勘測圖(特定部分設定時檢附)。
  7. 其他依法令規定應檢附之文件經申請案件受理機關載明要求加以補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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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申請書

申請書可在這裡下載或線上版。

受理機關

原因發生日期

申請登記事由

登記原因

標示及申請權利內容

附繳證件

代理資訊

聯絡方式

備註

申請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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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育權設定契約書

契約書可在這裡下載,以下彰化縣政府釋出的範例。

土地標示

契約內容

申請人資訊

立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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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全國法規資料庫
  2. 〈清水地政事務所〉農育權設定
  3. 〈彰化縣政府〉農育權設定契約書填寫說明
  4. 〈台北服務通〉地上權、不動產役權、典權、農育權設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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