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 土地何時會需要管理人變更?
- 管理人變更登記費及書狀費
- 申請管理人變更登記應備文件
- 土地登記申請書(2026/07/01 更正)
- 參考資料
土地何時會需要管理人變更?
土地權利登記後,管理人或管理機關有變更,向登記機關申請或囑託管理者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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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變更登記費及書狀費
- 登記費: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 1‰ 計收。
- 書狀費: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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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管理人變更登記應備文件
- 土地登記申請書。
- 登記原因證明文件:
- 主管機關核准函及清冊或管理人資格證明文件。
-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 自然人: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擇一即可。
- 法人: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
- 公司法人:法人登記機關核發之設立、變更登記表或其抄錄本、影本。
- 其他由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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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申請書
申請書可在這裡下載。
- 受理機關。
- 原因發生日期:填寫事實發生之日。
- 申請登記原因:勾選「其他登記」。
- 登記原因:勾選「管理者變更」。
- 標示及申請權利內容:勾選「登記清冊」。
- 附繳證件:
- 核准變更函 1 份。
- 土地所有權狀 1 份。
- 委任關係。
- 聯絡方式。
- 備註。
- 申請人資訊(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簽章):
- 新權利人資訊。
- 新管理機關資訊。
- 舊義務人資訊。
- 舊管理機關資訊。
- 代理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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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台北服務通〉管理者變更登記
- 〈台中市政府 e 櫃檯〉管理者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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