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圖人:黃昭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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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因為最近三重挖地基導致臨地倒塌,在 2023 年也有大直工地造成民宅倒塌,所以來用法丞律師事務所的解說來看〈受災戶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裡面有講到假扣押、法院駁回假扣押的原因等原因,我只截取後半部損鄰事件處理方法,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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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
損鄰不是新聞報才算,各縣市都有可能發生,大多會在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裡頭,這邊取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來做舉例。

圖片來源:隔壁蓋大樓,我家房子卻歪了…避免建商不認帳,先做「1動作」自保!損鄰申請流程一次看
現況鑑定
發生施工損鄰事件之後,第一件事是,由房屋所有權人或其委任人具文提供建物所有權證明文件,向建管處申請協調。
都發局受理後,通知建方會同受損疑義方、監造方及第三方專業工會,製作初部安全認定書、損害責任歸屬初步認定書。
要是初步安全認定書認定無危害鄰房公共安全者,建築工程得繼續施工。要是初步安全認定書認定有危害鄰房公共安全者, 勒令停工,並命承造人與監造人立即採行緊急措施及擬具緊急應變計畫送都發局備查。
責任歸屬
現況鑑定認定施工損害者,都發局列管。鑑定若是非屬施工損害,都發局不予列管。
受損疑義戶若有爭議,再用司法途徑解決。
協調及提存法院
雙方若是自行協調達成協議者,簽訂和解書,報請都發局註銷列管。雙方若無法達成協調,並再次損害鑑定,再協調一次,若以上還是沒達成協議,都發局代為協調二次,若最後還是協調不成,建商無條件用一定金額提存法院。
如果受災戶對金額不滿意,再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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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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