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圖來源:〈行政院〉維護租稅公平及納稅者權益 政院通過「土地稅法」第54條、「使用牌照稅法」第29條、第30條、第31條及「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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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025)土地稅法第 54 條修法了,來看看財政部修了什麼。
「土地買賣未辦竣權利移轉登記,再行出售者,處再行出售移轉現值 2% 以下之罰鍰。」
就是原本是 2% 罰鍰,變成 2% 以下罰鍰,讓稽徵機關得就該違章情形,審酌個案情節處罰。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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