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圖人:黃昭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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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前言】
依遺產與贈與稅法,遺產稅需在死亡 6 個月內申辦。
遺產稅於納稅期限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 申請延期繳納者,得於期限內申請稽徵機關核准延期 2 個月。
- 申請分期繳納者,應納稅額在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分 18 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 2 個月為限。
因此,一起來看看如何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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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櫃申請/郵寄申請
申請文件
- 申請書。
- 繳款書。
- 申請人身分證。
- 委託申請: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如所提示之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為影本,應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符願負法律責任」。
申請書
申請目的

申請項目

檢附文件

國稅局分局

申請人資訊

申請日期

申請期間
8 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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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
- 點選財政部的「稅務線上申辦」。
- 點選「遺產稅」,再「搜尋」。
- 點選「遺產稅延期或分期繳納」,可用「健保卡」、「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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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財政部〉稅務線上申辦
- 〈我的 E 政府〉遺產稅延期或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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