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實用篇】如何聲請房屋漏水調解?

圖片來源:什麼是調解?車禍調解有哪些形式與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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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前言】

在處理、擁有土地時,時不時都會土地糾紛,這時候被氣到的時候,就會要告對方或被對方吿,不過在完成訴訟前,還有「調解」手段。

因為不管被告或告人,通常都會有雙方都不同意,所以用調解的方式,就是雙方各退一步,達到共好目標。

經法院核定的民事調解,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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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範圍

  1. 民事。
  2. 刑事告訴乃論案件。(註:法條特別有寫「告訴乃論」,才是告訴乃論罪,其他都是非告訴乃論罪。)
  3. 已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的民、刑事案件,不能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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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程序

  1. 由當事人向該調委會提出聲請。
  2. 聲請方式:
    • 書面聲請。
    • 言詞聲請。
  3. 台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可臨櫃、委辦、郵寄、網路申辦、跨區申辦,需要 15 天工作日:
  • 收件。
  • 證件及資格審查。
  • 排定調解日期,並通知當事人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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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聲請調解書

台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有以下調解書範例:

  1. 工程履約爭議。
  2. 不動產履約爭議。
  3. 合會糾紛。
  4. 車禍。
  5. 房屋漏水。
  6. 侵權行為。
  7. 租賃。
  8. 清償債務。

以下是房屋漏水聲請調解書線上版

雙方資訊

事件聲請調解

聲請資訊

審理資訊

原住民身分

聲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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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司法院〉鄉鎮市調解制度簡介
  2. 法律百科〉什麼是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和公訴與自訴有什麼不同?
  3. 〈台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民事及告訴乃論刑事事件之調解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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