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101】怠報金、滯納金、短報罰鍰如何算?(2025/8/16 更正)

製圖人:黃昭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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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將土地建物賣出 30 天內,就要繳一堆稅,未依限申報,要繳怠報金。未在期間內繳清,要繳滯納金,像是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遺產稅及贈與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移轉登記,所以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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怠報金

未依限申報,就要繳怠報金。

契稅未依限申報:

  1. 每逾 3 日,加徵應納稅額 1% 之怠報金。
  2. 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
  3. 但不得超過 15,000 元。

房地合一稅,是要產權移轉登記後 30 日內申報,依第 108-2 條,未依限申報,3,000-30,000 元以下罰鍰。

依房屋稅條例第 16 條,納稅義務人未依第 7 條規定之期限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責令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 2 倍以下罰鍰。

遺產稅要在被繼承人死亡 6 個月內申報,或贈與稅超過免稅額 30 天內申報,未依限申報,應納稅額加處 2 倍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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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納金

未在繳款期間內繳清,要繳滯納金。

2021/11/30 因應釋字第 746 號修法,每逾 2 日按滯納數額加徵 1% 滯納金,修正為每逾 3 日加徵 1%。

稅捐稽徵法第 20 條,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每逾 3 日按滯納數額加徵 1% 滯納金;逾 30 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這對代書常遇到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契稅、印花稅、遺產稅、贈與稅、工程受益費,都是適用以上條文。

滯納金修法前後差別:

繳納日期繳款書限繳日期或展延迄日加徵率最高加徵率
2021/12/31 前不限逾 2 日,加徵 1%15%
2022/1/1/ 起2021/12/1 前逾 2 日,加徵 1%15%
2021/12/2 後逾 3 日,加徵 1%10%

資料來源:財政部

房地合一稅,則依所得稅法 112 條,應自滯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納稅義務人繳納之日止,依第 123 條規定之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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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報罰鍰

土地稅法第 54 條,納稅義務人藉變更、隱匿地目等則或於適用特別稅率、減免地價稅或田賦之原因、事實消滅時,未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1. 逃稅或減輕稅賦者,除追補應納部分外,處短匿稅額或賦額 3 倍以下之罰鍰。
  2. 規避繳納實物者,除追補應納部分外,處應繳田賦實物額 1 倍之罰鍰。

契稅條例第 26 條,納稅義務人應納契稅,匿報或短報,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得,或經人舉發查明屬實者,除應補繳稅額外,並加處以應納稅額 1 倍以上 3 倍以下之罰鍰。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46 條,逃漏遺產稅或贈與稅者,除依繼承或贈與發生年度稅率重行核計補徵外,並應處以所漏稅額 1 倍至 3 倍之罰鍰。

所得稅第 108-2 條,漏報、短報罰鍰,所漏稅額 2 倍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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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全國法規資料庫
  2. 〈財政部〉契稅的課徵
  3. 〈財政部〉滯納金、滯納利息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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