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實用篇】沒算雨遮的建商新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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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恭喜!新屋的屋簷及雨遮不算坪數了〉提到,因為地籍測量實施規則改變了,最大變革就是屋簷及雨遮不算坪數,但是建商還是有奇招,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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樑柱內移=偷坪數

建築法中,並沒有規定柱子最多可以有幾根,只要符合結構強度即可,有些建案把樑柱外露的設計改回樑柱於牆面內,反而吃掉室內空間(如下)。

這樣的設計會導致室內稜角過多,造成壓樑卡柱,能活用的面積就容易限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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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不願降總價,用話術包裝

  1. 舊制:雨遮計坪但不計價。部分建商銷售時再用話術直接總價除以灌水後的坪數,拉低單價。
    • 權狀面積 20 坪,包含 19 坪(主建物、陽台、共有面積)+1 坪(雨遮),售價 1,000 萬。
    • 1,000 萬/20 坪=50 萬元。
  2. 新制:雨遮不計坪不計價。建商不願降總價,於是更換銷售策略及話術。
    • 1000 萬買沒登記雨遮的實坪 19 坪。1,000 萬/19 坪=52.6 萬元/坪。
    • 買 20 坪的無登記雨遮坪數建案。52.6 萬X 20 坪=1,040 萬。
    • 但以舊制來算,50 萬X19 坪= 95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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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雨遮新制上路然後呢? 竟有這五大怪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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