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實務】如何申請土地共有物使用登記?

圖片來源:〈新北地政局〉【地政小學Bar】分管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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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土地共有物使用登記?

就是分管契約登記。

指共有人間對於共有物使用、收益、管理的約定。各共有人間可以契約約定由其中一人使用、管理共有物,或約定各共有人分別管理共有物的特定部分。

【延伸閱讀】分管契約

如果只是寫契約,只屬於債權契約。亦即,只有簽約當事人受到約定內容的約束。

但如果有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可以對應有部分的受讓人或取得物權的人,產生效力。亦即,賣給、贈與給其他人也受這個契約的效力。

登記完成後,土地謄本會出現:

  1. 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欄記明收件年月日字號及共有物使用、管理、分割內容詳共有物使用管理專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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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土地共有物使用登記費用

  1. 登記費:免費。
  2. 書狀費:每份 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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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土地共有物使用登記應備文件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登記清冊。
  3. 登記原因證明文件:
    • 法院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
    • 或共有人協議書。
  4. 土地所有權狀。
  5.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 自然人: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擇一即可。
    • 法人: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
    • 公司法人:法人登記機關核發之設立、變更登記表或其抄錄本、影本。
  6. 其他由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 立協議書人印鑑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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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申請書

可在這裡下載

  1. 填寫「受理機關」。
  2. 填寫「原因發生日期」。
  3. 勾選「共有物管理」。
  4. 勾選「共有物管理」。
  5. 在標示及申請權利內容,勾選「登記清冊」。
  6. 附繳證件:
    • 共有人協議書正副本。
    • 身分證影本。
    • 印鑑證明。
    • 土地所有權狀。
  7. 填寫「委任關係」。
  8. 填寫「聯絡方式」。
  9. 填寫「備註」。
  10. 填寫「申請人」:
    • 權利人資訊。
    • 代理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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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全國法規資料庫
  2. 〈羅東事務所〉共有物使用、管理、分割或禁止分割登記及其內容變更登記
  3. 〈新北地政局〉【地政小學Bar】分管契約
  4. 〈高雄數位市民〉使用管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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