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圖人:黃昭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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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農夫甲因年事已高,不想繼續從事農務耕作,乃委託乙代理出售其所有 A 農地之相關事宜。丙台商擬退休後返台到郊區購買農地蓋農舍遠離塵囂的田園生活。丙向乙表示,A 農地位置不錯若可蓋合法農舍,即願購買,乙明知申請合法農舍不易,條件限制愈來愈嚴,但為求快速成交,仍拍胸脯說:A 地這麼大,蓋合法農舍當然沒有問題,但甲並不知道乙對丙的保證。嗣後甲、丙即進行簽約、移轉登記並支付價金等相關事宜。半年後,丙退休返台,並開始進行農舍蓋造,提出申請時才發現 A 農地無法蓋造合法農地。試問:丙得以受詐欺為由,主張撤銷與甲之間的 A 農地買賣契約?
(歷屆試題可在考選部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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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甲乙丙的關係

被詐欺可撤銷
依民法第 92 條,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可以撤銷其意思。但詐欺是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為何發現詐欺?
乙明知申請合法農舍不易,條件限制愈來愈嚴,但為求快速成交,仍拍胸脯說:A 地這麼大,蓋合法農舍當然沒有問題,半年後,丙退休返台,並開始進行農舍蓋造,提出申請時才發現 A 農地無法蓋造合法農地
第三人排除
雖然乙是第三人,但在此案中,是甲的代理人,依民法第 103 條,代理人於代理權限內,以本人名義所為之意思表示,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因此丙以受詐欺,可主張撤銷與甲買賣契約
10 年內須撤銷
依民法第 93 條,應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1 年內為之。但自意思表示後,經過 10 年,不得撤銷。丙應該在期限之內撤銷,否則有損自己權利
依民法第 114 條,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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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2023全新改版!地政士歷屆題庫完全攻略【專業科目四合一+國文】→記得這是我的版本,想知老師怎麼寫,請買書
-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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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脅迫撤銷的時效,是民法第93條,不是104條。
圓圓您好:
謝謝您的提醒,已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