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圖人:黃昭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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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甲女現年 18 歲,甫從高級職業學校美容美髮科畢業,經父母同意獨立經營美髮店,甲得到同意後,分別購買諸多用品。另甲之父親乙名下僅有之財產為 A 屋一棟,市價 300 萬元,乙向丙借款 300 萬元後,為避免丙登門討債,與丁成立信託契約,移轉 A 屋所有權予丁,並設甲為受益人。試問:甲向戊公司購買燙髮之器材設備,其法律行為之效力為何?又甲向己公司購買市價 500 萬元之名車一部,其法律行為之效力為何?丙為保全自己之債權,可以為如何之主張?
(歷屆試題可在考選部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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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因為現在已經 2023/2 了,現在成年是 18 歲,為符合題目,因此甲年齡修改為 17 歲
18 歲即成年 7 歲以上有限制行為能力未成年人
依民法第 12 條,滿 18 歲為成年
依民法第 13 條,未滿 7 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滿 7 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因此,甲是未成年人,但有限制行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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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戊公司購買燙髮器材 法律效力為何?
依民法第 79 條,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才能生效
依民法第 85 條,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獨立營業者,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其營業,有行為能力
甲雖是限制行為人,但甲已得到父母(法定代理人)允許,因此營業購買燙髮器材,屬於有效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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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己公司購買名車 1 部 法律效力為何?
依民法第 77 條,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甲向戊公司購滿燙髮器材,是營業所需,但名車並非日常生活所需
依民法第 79 條,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才能生效
法定代理人不允許,契約不成立。法定代理人同意,契約成立
最重要的是,汽車駕照 18 歲才能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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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為保全自己債權,可以主張撤銷
依信託法第 6 條,信託行為有害於委託人之債權人權利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因此,丙可以主張撤銷乙和丁的信託契約,保護自己債權
依信託法第 7 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1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行為時起逾 10 年者,亦同。因此,丙須在時效之內,主張撤銷,不然 300 萬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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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2023全新改版!地政士歷屆題庫完全攻略【專業科目四合一+國文】→記得這是我的版本,想知老師怎麼寫,請買書
-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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