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基隆市府掛廣告看板嗆「正國會」 卓冠廷批謝國樑:把市民納稅錢當禁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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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今年新聞實在太有趣,雖然對當事人不是好事,例如年初發生 NET 和基隆市政府的登報和互嗆、刑警凌晨硬闖、市長半夜開直播開罵、前女友等,當中太多案外案,導致產權之爭失焦。最近剛好看到〈法丞法律事務所〉增建建物為何一併被拍賣!?產權歸屬的重要判斷依據!可以為這種紛爭,提出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保存登記)的重要性。
避免有人不知道 NET 和基隆市政府的爭議,我取維基百科的地上權產權爭議,放在下面:
接下委外經營的大日開發,將營運管理轉給本土服裝品牌 NET(主富服裝),NET 出資將東岸廣場 2 至 4 樓重新整建及經營,使 NET 成為該商場的「三房東」。東岸商場整體在2023 年重新招標後,NET 質疑招標不公,表示將對「大房東」基隆市政府及「二房東」大日開發提起訴訟。
2024 年 2 月 1 日凌晨,基隆市交通處處長王圳宏等人率領十多名警員,對 NET 聲稱持有的 2 至 4 樓建物進行強制換鎖,商場於該日隨後點交給微風廣場。NET 認為基隆市政府沒有法院命令下進行點交屬強行侵入,提起訴訟,控告基隆市長謝國樑與交通處處長王圳宏等人涉及強盜、毀損、無故侵入他人建物等刑事告訴。
基隆市政府事後表示,府方自認擁有該區所有權,在張貼公告後自行依約收回產權實屬「正當行使公權力」,認為 NET 的指控不符合法律構成要件,將對涉訟的府方公務員提供必要的法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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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建物 產權如何判斷?
法院會如何判斷建物增建的產權,主要從是否有結構上(例如:獨立出入口)、經濟上(例如:獨立水、電表)的獨立性來判斷:
| 結構上 | 經濟上 | 物權判斷 |
| v | v | 獨立的物 |
| v | x | 從物(抵押權效力所及) |
| x | x | 附屬建物 |
以地主名義去蓋,雖然是承租人出錢去蓋的,但是申請建造、使用執照也是用地主做為起造人,這樣地主未來就可以用這個名義去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保存登記)。這個時候就不能主張出錢方就是所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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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免費資料庫查詢地主、地號、建築物、使用執照、裁判書
以東岸廣場的地址,去搜尋「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 236 號」:
- 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得到的是,地主是基隆市政府。

- 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地號是1、1-2、20、23-1 號,有地上四樓的建築物。

- 基隆市建築執照存根查詢系統:因為資料非常多,只擷取比較重要的,有興趣可以自己去看。
- (92)基使字第00058號:這是最早的建築物及使用執照,就是地上1層 地下4層 1棟 1戶。起造人:基隆市 管理機關:基隆市政府
- (106)基府都建字第00007號:這應該是 NET 出資增建,地上4層 地下4層 1幢 1棟 1戶。起造人:基隆市管理機關基隆市政府
- 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現在查到的資料:
- 2023/03/25 大日聲請參加原告 NET 和被告基隆市政府訴訟
- 2023/05/07 NET 聲請駁回大日參加訴訟,但被駁回
- 2023/05/07 NET 原告(反訴被告)追加附件
- 2023/05/07 基隆市政府反訴原告(被告)要繳裁判費
最後的產權爭議還是讓法院裁定,有後續發展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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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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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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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T 和基隆市政府產權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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