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實務】如何申請遺贈登記?

製圖人:黃昭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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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前言】

因今年(2024)代書考試有考到遺贈登記,所以就來寫遺贈登記,而且現在少子化或不婚的人變多了,用遺贈也是可以思考的方向。

【延伸閱讀】遺贈登記 v.s. 信託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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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登記申辦流程

台北市民服務大平台中,可以臨櫃申報、委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只需要 5.5 天,流程如下:

  1. 收件及計收規費。
  2. 審查。
  3. 登錄。
  4. 校對並列印書狀。
  5. 拆件。
  6. 移送發件櫃檯等帶領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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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費及書狀費

  1. 登記費:
    • 土地:申報地價 1‰ 計收。
    • 建物:稅捐機關核定繳(免)納遺產稅之價值 1‰ 計收。
  2. 書狀費:80 元(因為是遺贈,所以繼承人要先辦繼承登記,不用書狀,然後連件申請遺贈,因此書狀費要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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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登記應備文件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登記清冊。
  3. 遺贈人遺囑。
  4.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無法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申請人為自然人者,應檢附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申請人為法人者,應檢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其為公司法人者,應檢附法人登記機關核發之設立、變更登記表或其抄錄本、影本)。
  5.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6. 土地增值稅繳(免)納證明文件。
  7. 印鑑證明。
  8. 其他依法令規定應檢附之文件經申請案件受理機關載明要求加以補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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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申請書

可以到這裡下載線上版(已預填特定項目),以下截圖是政府釋出的範例

受理機關

填寫「受理機關」。

原因發生日期

填寫「原因發生日期」。

申請登記事由

勾選「所有權移轉登記」。

登記原因

勾選「遺贈」。

標示及申請權利內容

勾選「登記清冊」。

附繳證件

填寫「遺囑正(影)本 1 份」、「受遺贈人身分證影本 1 份」、「被繼承人死亡戶籍謄本 1 份」、「土地所有權狀 1 份」、「土地增值稅繳(免)税證明書各 1 份」、「印鑑證明 1 份」。

委任關係

填寫「代理人姓名並蓋章」。若無代理人,不需填寫。

聯絡方式

填寫「權利人電話」、「義務人電話」、「代理人電話」。

備註

填寫其他欄位沒有,但必要的資訊。

申請人資訊

填寫「權利人資訊並蓋章」、「義務人資訊(繼承人)並蓋印鑑章」、「代理人資訊並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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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清冊

可以到這裡下載線上版,以下截圖是政府釋出的範例

申請人

填寫「權利人姓名並蓋章」、「義務人姓名並蓋印鑑章」。

土地標示

填寫「坐落」、「地號」、「面積」、「權利範圍」、「備註」。

建物標示

填寫「建號」、「門牌」、「建物坐落」、「面積」、「附屬建物」、「權利範圍」、「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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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繳(免)納證明文件

請參考稅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在「檢附文件」勾選「遺贈」即可。

因為是繼承人先辦繼承登記,但繼承本來不用繳土地增值稅,遺贈土地也是按遺贈人死亡時的公告現值為主,所以理應不用繳,只是要申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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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鑑證明

繼承人(義務人)的印鑑證明,請參考印鑑證明如何申請?,跟戶政人員說是遺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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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全國法規資料庫
  2. 台北市民服務大平台
  3. 〈台北地政〉繼承與遺贈連件申請  繼承登記不能免繳登記費
  4. 〈財政部〉土地之受遺贈人若非繼承人,應申報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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