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租租通〉公益出租人是什麼?有哪些優缺點?身分這樣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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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前言】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在 3/22 前快遷戶籍,才能享自住房屋稅,今天來講講要如何成為「公益出租人」也有自用住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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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出租人是什麼?
依住宅法第 3 條,住宅所有權人或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住宅,且所有人不明之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將住宅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或出租予社會福利團體轉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
也就是,只要租客符合申請租金補貼資格,房東就是公益出租人。
不過,屋東跟出租人要同一人,即便二者是夫妻、直系親屬關係也不行。
如果房屋如屬多人共有,亦應於租約出租人詳載全部共有人資料,除房屋屬分別共有而僅其中某共有人就其持分面積做出租﹝其餘共有人無出租﹞,則租約出租人僅需載明該共有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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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貼資格
包含政府辦理之各種租金補貼方案,例如:每年辦理之住宅補貼方案、各地方政府辦理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租金補貼、身心障礙者租金補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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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出租人認定方式
政府直接認定
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直接依住宅法第 3 條第三款認定公益出租人,不予核發公益出租人認定函,直接辦理稅賦減免。例如租客申請租金補助、符合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之租金補貼、其他機關辦理的租金補助等,免由屋主親自辦理。
屋主自行申請認定
需由屋主檢附文件,向所在縣市政府申請核發公益出租人認定函,需準備的資料可見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以及各縣市政府所規定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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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出租人稅率優惠
地價稅和房屋稅都是自用住宅稅率,分別是 2‰ 和 1.2%。
綜合所得稅租金收入免稅額是 1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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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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