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實用篇】如何申請使用執照補發?

圖片來源:台中市都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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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原來營業用租賃契約書,還要知道營業登記、使用分區、使用用途、配電功率、公共危險清單、稅率〉有講到可以到各縣市「執照存根查詢系統」查詢使用執照,這篇是要講屋主如何遺失使用執照,如何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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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使用執照補發文件

  1. 申請書。 
  2. 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
    • 建物登記謄本或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 建物所有人身分證件影本及印章。 
  3. 登報遺失作廢證明。
  4. 門牌整編証明正本。(若產權證明文件上之地址與使用執照所登記不符時需檢附)

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須檢附代理人身分證件影本及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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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因為每個縣市的補發格式不太一樣,大家可以視所在縣市在下載,如下是嘉義縣政府的範例

申請項目

勾選「使用執照遺失補發」。

使用執照

填寫「使用執照號碼」。

門牌

填寫「整編前後門牌」。

登報時間

填寫「遺失啟事公告作廢」。

檢附資料

勾選「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若是代理人,勾選「身分證影本及印章」、「委託書」。

申請人資訊

填寫「申請人資訊(姓名、蓋章、身分證字號、住址、電話)」、「代理人資訊(姓名、蓋章、身分證字號、住址、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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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執照補發費用

每份 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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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全國法規資料庫
  2.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民眾申請使用執照遺失補發應備那些資料、收費標準、工作天、領取方式及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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