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圖人:黃昭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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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前言】
最近官網的〈如何寫公證遺囑?〉流量大增,可能是和大 S 驟逝的有關。其實任何人離世,都是傷心的事。
如果資產很多的話,或是人生有特殊安排,不如早點寫遺囑,因為現在超過 80 歲,公證人有可能會要求你要做「精神鑑定」,才能做公證遺囑。
早點用每年 244 萬贈與免稅額,因為死亡前兩年,贈與即使當初是免稅額,但最後都會被視為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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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權和繼承權
因為不知大 S 遺產是如何分配,所以只能猜測可能會遇到的問題。
- 親權
- 可能之前負責子女教養的是女方,但女方離世後,親權會直接歸男方。
- 除非男方有不能教養,S 媽才可以主張監護權歸她。
- 繼承權
- 民法第 1030-1 條,配偶可以主張財產各半。不過兩人婚姻不到 3 年,以婚後財產理應不太多,因此,配偶主張這個,利益不大。
- 因為有配偶和第一順位繼承人(子女),所以繼承各 ⅓。
- 但配偶表示自己的遺產,都會給 S 媽,但要先繼承下來,再用贈與給 S 媽。
- 因為子女可能有中國身份證,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67 條,以不動產為標的者,應將大陸地區繼承人之繼承權利折算為價額。但其為臺灣地區繼承人賴以居住之不動產者,大陸地區繼承人不得繼承之,於定大陸地區繼承人應得部分時,其價額不計入遺產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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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親權和繼承權問題?
詳細可以參考法丞律師事務所的〈大S逝世教會我們的事!遺產分配沒共識、小孩親權問題、留給小孩有危險,身後事可以如何預先安排!?〉
- 生前金錢:每年贈與免稅額,再用信託(由銀行撥款給小孩)。
【延伸閱讀】小股民如何申請股票贈與?
- 死後遺產:遺囑規定遺產要給子女,但是要遺囑執行人(如:S 媽或律師)用銀行信託的方式留住管理權。
- 保險金:保險類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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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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