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101】遺產及贈與稅率歷史(2025/4/5 修正)

製圖人:黃昭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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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今年(2025)因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2-1 條而調整淨額,本法規定之下列各項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 10% 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調整金額以萬元為單位,未達萬元者按千元數四捨五入:

  1. 免稅額。
  2. 課稅級距金額。
  3. 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職業上之工具,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4. 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喪葬費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延伸閱讀】遺產税/贈與稅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不計入遺產總額

因此,來講講遺產稅及贈與稅課稅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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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歷史

遺產及贈與稅法是 1973 年開始成立,並於 1995 年修正部分條文,修正提高減免扣除額、簡化課稅級距為 10 級,並降低邊際級距稅率為 50% 等。

而在 2009 年有重大修正,修正降為 10% 之單一稅率,同時提高遺產稅及贈與稅之免稅額,期能降低租稅規避誘因,提高納稅依從度,提升資本運用效率,這也是台灣大量資產轉入房市的主要原因。

但在 2017 年的重大修正,單一稅率變成累進稅率 10%、15%、20%。2025 年開始,稅率一樣,但遺產淨額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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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稅率

2009/1/23 至 2017/5/11 發生
課稅遺產淨額(元)稅率
>110%
2017/5/12 至 2024/12/31 發生
課稅遺產淨額稅率累進差額
≦50,000,00010%0
50,000,001-100,000,00015%2,500,000
≧100,000,00120%7,500,000
2025/1/1 以後發生
課稅遺產淨額稅率累進差額
≦56,210,00010%0
56,210,001-112,420,00015%2,810,500
≧112,420,00120%8,4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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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稅歷史

遺產及贈與稅法自 1973 年公布施行,除因應 2 次國際石油危機,於1981 年贈與稅課稅級距分別為 17 級,最高邊際稅率調高為 60%。

1995 年修正部分條文,包括修正提高減免扣除額,簡化課稅級距為 10 級,並降低邊際級距稅率為 50%。

2009 年修正部分條文,修正降為 10% 單一稅率。2007 年調整為 3 級,累進稅率 10%、15%、20%。2025 年開始,稅率一樣,但贈與淨額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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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稅稅率

2009/1/23 至 2017/5/11 發生
課稅贈與淨額(元)稅率
>110%
2017/5/12 至 2024/12/31 發生
課稅遺產淨額稅率累進差額
≦25,000,00010%0
25,000,001-50,000,00015%1,250,000
≧50,000,00120%3,750,000
2025/1/1 以後發生
課稅遺產淨額稅率累進差額
≦28,110,00010%0
28,110,001-56,210,00015%1,405,500
≧56,210,00120%4,21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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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全國法規資料庫
  2. 〈財政部〉遺產及贈與稅重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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