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101】分別財產制後 夫妻就不用共同申報了嗎?!

圖片來源:〈經濟日報〉夫妻約定分別財產制 綜所稅仍應合併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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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夫妻分別財產制契約書〉後,講到夫妻分別財產後,反正我賺我的,你賺你的,不用一起申報綜合所得稅了吧!

但依所得稅法第 15 條,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合於第 17 條規定得申報減除扶養親屬免稅額之受扶養親屬,有第 14 條第一項各類所得者,除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得各自依本法規定辦理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外,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及計算稅額。

因此,夫妻不管是哪種財產制,還是要共同申報綜合所得稅,除非以下情形才可以分別申報:

  1. 取得家暴保護令。
  2. 未共同生活達 6 個月以上並經法院宣告等特殊情況。

【參考資料】

  1. 全國法規資料庫
  2. 〈台北國稅局〉人生大事-結婚篇
  3. 〈經濟日報〉夫妻約定分別財產制 綜所稅仍應合併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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