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前置作業:申請建築竣工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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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前言】
在〈為什麼 2013/10/1 起取得使用執照,可以有條件免建物第一次測量?〉講到為了提高行政效率及便民服務,而在地籍測量實施規怎第 282-1 條,於實施建築管理地區,依法建造完成之建物,其建物第一次測量,得依使用執照竣工圖說轉繪建物平面圖及位置圖,免通知實地測量。
不禁想來看看如何申請竣工圖要如何申請,不過這因各縣市不同,有不同規定,以下是以台北市來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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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資格
- 建物所有權人。
- 起造人。
- 承租人。
-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須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最新報備完成者。
- 利害關係人(應備有司法單位證明文件指示須提供圖書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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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建築圖說費用
- A1 尺寸為 60 元。
- A0 尺寸為 1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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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建築圖說應備文件
- 複印建築執照原圖暨縮影圖申請書。
- 身分證件:
- 申請人是自然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簽章。
- 申請人為非自然人:
- 公司行號:變更登記表首頁(最後一次變更)、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加蓋大小章。
- 法人團體:法人團體登記證書影本,加蓋法人大小章。
- 承租人:應併附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
-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者:
- 公寓大廈任期內變更主任委員核准(備查)公函影本。
- 主任委員身分證影本,加蓋管委會、主任委員印章。
- 已完成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程序, 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含主任委員選舉)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 利害關係人:
- 利害關係存在之相關行政機關或法律爭訟證明文件,且該證明文件指示須提供圖說複印。
- 委託他人申請者:請備委任書、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權利證件:
- 申請書已填寫建物地址及地號經查所有權人身分無誤者(可免檢附建物登記簿謄本或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
- 買賣契約書影本(已達完稅階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收據影本)。
- 房屋稅單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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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印建築執照原圖暨縮影圖申請書
申請書可在這裡下載。
土地/建物標示

申請用途

申請內容

複印事項

申請人資訊

委任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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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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