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政策】113 年試題高考地政:什麼是供需理論?

製圖人:黃昭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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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有學者認為,對非自住住家房屋課徵較高的房屋稅稅率(俗稱的囤房稅) ,可以迫使多屋者出售部分房屋,引導房價下跌。請說明此類論述的邏輯為何?你認為發生的可能性高嗎?為什麼?

(歷屆試題可在考選部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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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 2.0 立法目的

  1. 提高多屋持有成本:加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利用者的房屋稅負擔,合理化房屋稅負。
  2. 全國單一自住減稅: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的家戶房屋稅負擔。
  3. 出租申報所得減稅:鼓勵釋出空(閒)置房屋,促進房屋有效利用、增加租賃市場供給。
  4. 繼承非自願共有減稅:因繼承成為共有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處分及利用上較難與其他共有人達成共識,致房屋未能有效利用,與自願購入房屋有所不同,應適度減輕非自願持有共有房屋者的稅負。
  5. 鼓勵建商釋出餘屋:參酌縣市差別稅率 1.0 訂定建商合理銷售期間,促使建商加速釋出餘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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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多屋持有成本是否引發出售部分房屋?

  1. 供需理論:
    • 適用於敵對性市場,而不適用於市場存在獨占或者寡占的情況。
    • 需求或者供給價格分別跟消費者的需求量和生產者的供給量掛鉤,形成市場兩種力量決定價格和產量的均衡。
    • 但台灣房市是屬於寡占的市場,少數人持有大多的房產。
    • 因此,提高多屋持有成本,引發房價下跌機率不高。
  2. 房東、建商可以利用下面情形降低收支:
    • 轉嫁給承租人:漲房租。
    • 不急於出售者:繼續囤房,等房價好時,再出售。
    • 建商以此漲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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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全國法規資料庫
  2. 〈維基百科〉需求與供給
  3. 〈公職王〉113 年高考地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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