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 101】想要農地轉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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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轉建地:改變農地分區

  1. 都市計畫中農業用地:
    • 鄰近已發展地區或規劃為發展者優先。
    • 且土地面積應符合規定:
      • 直轄市計畫、省轄市計畫及縣轄市計畫地區:不得小於 3 公頃。
      • 鄉街計畫、鎮計畫及特定區計畫地區:不得小於 5 公頃。
  2. 非都市計畫農業用地:按其毗鄰土地申請變更編定為甲種、丙種建築用地︰
  • 為各種建築用地、建築使用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或都市計畫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所包圍,且其面積未超過 0.12 公頃(363 坪)。
  • 道路、水溝所包圍或為道路、水溝及各種建築用地、建築使用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所包圍,且其面積未超過 0.12 公頃(363 坪)。
  • 凹入各種建築用地或建築使用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其面積未超過 0.12 公頃,且缺口寬度未超過 20 公尺。
  • 對邊為各種建築用地、作建築使用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都市計畫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或道路、水溝等,所夾狹長之土地,其平均寬度未超過 10 公尺,於變更後不致妨礙鄰近農業生產環境。
  • 面積未超過 0.012 公頃,且鄰接無相同使用地類別。

【延伸閱讀】農地如何變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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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轉建地:改變地目

  1.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第 8 條,農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總共有 30 條,以下只列上常見的,最後還是要主管機關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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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全國法規資料庫
  2. 〈Instagram〉jack322607
  3. 〈內政部〉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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