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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未登記建物?
已登記建物:
- 地政事務所專業名詞是「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 俗稱「保存登記」。
- 有保存登記:代表有一張建物所有權狀,代表有建物執照、使用執照。
- 亦即,有建物執照、使用執照,也可以去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未登記建物:
- 沒有上述那些,簡稱違章建築。
- 不能繼承建物登記。
- 不能買賣建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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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割未登記建物嗎?!
依民法第 759 條,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亦即,當繼承開始時,繼承人就取得物權,但要處分物權(如:分割),要先去繼承登記。
但是未登記建物,等於地政沒有建物資料,所以不能繼承、分割建物。但實務上,這類違章建築,是有「事實上處分權」。
因此,未登記建物可以請求分割遺產,但法院只會選擇「變價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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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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