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圖人:黃昭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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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甲、乙結婚後,因甲沈迷網路,爭吵不斷,甲請鄰居丙、丁於其欲擬之離婚協議書上簽名後,才與乙協議離婚,隨後及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完畢。甲、乙結婚時並未登記夫妻財產制,試述甲婚後用其薪資貸款購買,惟登記於乙名下,共同居住之 A 屋,所有權為誰所有?如半年後,甲即與網友戊結婚並辦理登記,該婚姻效力如何?
(歷屆試題可在考選部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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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甲乙離婚效力
- 依民法第 1050 條,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 2 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 依個案來說:
- 離婚以書面預擬
- 鄰居丙、丁預先簽名(非見證人)
- 甲才與乙離婚,並去戶政事務所登記
- 但是丙、丁是預先簽名,並不達成見證人效力,雖然已辦畢離婚登記,所以離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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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約定夫妻財產制 = 法定財產制
- 依民法第 1005 條,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
- 因為未約定,所以是法定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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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屋所有權是誰的?
- 依民法第 759-1 條,不動產物權經登記者,推定登記權利人適法有此權利
- 依民法第 1017 條,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 雖然 A 屋是甲的薪資貸款買的,但是登記在乙名下,所以 A 屋所有權是乙的
- 依民法第 1030-1 條,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 甲可以主張: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甲有 A 屋一半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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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戊婚姻效力
- 依民法第 985 條,有配偶者,不得重婚
- 依民法第 988 條,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 不具備第 982 條之方式
- 違反第 983 條規定
- 違反第 985 條規定。但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不在此限
- 雖然甲乙離婚無效,但重婚雙方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所以依民法第 982 條,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甲戊婚姻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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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2023全新改版!地政士歷屆題庫完全攻略【專業科目四合一+國文】→記得這是我的版本,想知老師怎麼寫,請買書
-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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