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107 年試題代書(地政士)幹嘛無緣無故代理我?(2025/4/2 修正)

製圖人:黃昭慈

本文同步刊登 Medium

【目錄】

【問題】

乙未經甲授與代理權,於 107 年 4 月 10 日,以甲代理人身份與丙訂立價值 1000 萬元甲所有之 A 屋之買賣契約。丙於 107 年 5 月 10 日方知乙無代理權限。試述若甲拒絕承認乙代理訂立之買賣契約,丙可否要求甲給付價金?若乙僅 18 歲,情況有無不同?又如乙以詐術使丙信其為成年人,法律是否有無不同?

(歷屆試題可在考選部查詢下載。)

▲ 回到目錄

【答案】

無權代理

  1. 民法第 170 條,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
  2. 前項情形,法律行為之相對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本人確答是否承認,如本人逾期未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

▲ 回到目錄

甲拒絕承認買賣契約 丙可否要求甲給付價金

  1. 乙未經甲授與代理權,以甲代理人,與丙訂立 A 屋買賣契約,後來丙知道乙沒有代理權利,屬於無權利代理的法律行為。
  2. 因為甲拒絕承認乙代理訂定買賣契約,對甲並不生效力,因此丙對甲無任何請求權。

▲ 回到目錄

如果乙只有 18 歲,情況有差嗎?

  1. 由於出題時,民法還沒有修法,因此,18 歲是未成年人,也就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2. 但與丙的契約,是以代理人的身分,依民法第 83 條,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者,其法律行為為有效。

▲ 回到目錄

乙使詐術使丙信以為是成年人,情況有差嗎?

  1. 民法第 83 條,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其法律行為為有效。

▲ 回到目錄

【參考資料】

  1. 2023全新改版!地政士歷屆題庫完全攻略【專業科目四合一+國文】→記得這是我的版本,想知老師怎麼寫,請買書
  2. 全國法規資料庫

▲ 回到目錄

覺得答案有問題時,可以在下方留言討論或Email: taishu945@gmail.com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