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107 年試題代書(地政士)管理者沒經過我同意 還向我要裝修費

製圖人:黃昭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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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甲、乙各有房屋 A、B 毗鄰,但乙常年未居住 B 屋,且有重建之打算。某年颱風 A、B 兩屋同時受創。甲基於經濟因素,未商請乙同意,即請丙同時對 A、B 兩屋進行修繕,共花新台幣 50 萬元,其中 A 屋之整修費用 30 萬元,B 屋必要之整修費用為 20 萬元。試述丙可向何人請求裝修費用?

(歷屆試題可在考選部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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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甲並未得到允許裝修 B 屋 和乙法律關係為何?

  1. 民法第 172 條,未受委任,並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者,其管理應依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以有利於本人之方法為之
  2. 就本個案而言,甲並沒有得到乙的允許,就是民法第 172 條的無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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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的想法及需求

  1. 乙長年未居住,因此 B 屋對於乙來說,並未提供居住功能
  2. 乙雖然想重建,與修繕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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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的行為是否有利於乙?

  1. 甲是基於自己的經濟考量,對 A、B 同時進行整修
  2. 民法第 173 條,管理人開始管理時,以能通知為限,應即通知本人。如無急迫之情事,應俟本人之指示
  3. 甲並沒有得到乙允許,雖是管理人,但並無干涉乙的權利
  4. 民法第 174 條,管理人違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而為事務之管理者,對於因其管理所生之損害,雖無過失,亦應負賠償之責
  5. 乙可以拒絕甲主張無因管理的請求,乙可以對甲行使損害賠償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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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可向何人請求裝修費?

  1. 民法第 490 條,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2. 民法第 505 條,報酬應於工作交付時給付之,無須交付者,應於工作完成時給付之。工作係分部交付,而報酬係就各部分定之者,應於每部分交付時,給付該部分之報酬
  3. 本個案情形,甲請丙對 A、B 屋進行裝修,共 50 萬,A 屋 30 萬,B 屋 20 萬
  4. 甲跟丙是承攬關係,甲是定做人,丙是承攬人
  5. 丙可向誰請求整修費用?A 屋是甲所有,所以 30 萬一定是甲承擔。B 屋雖是乙所有,但不影響甲丙的承攬關係,20 萬丙要向甲請求
  6. 加上,甲不受無因管理的請求保護,丙也不能向乙主張代位權
  7. 所以,50 萬丙只能向甲請求支付整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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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2023全新改版!地政士歷屆題庫完全攻略【專業科目四合一+國文】→記得這是我的版本,想知老師怎麼寫,請買書
  2.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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