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製圖人:黃昭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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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土地為信託財產,請依土地稅法相關規定說明信託土地其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其應納之地價稅如何計算?並說明其立法原由。
(歷屆試題可在考選部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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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依土地稅法,說明如下:
土地稅法信託土地立法目的
為了避免法律漏洞,兼顧稅賦公平,所以把地價歸戶,可以將信託土地併入委託人的地價總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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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土地納税義務人
- 依土地稅法對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原則都是使用者要繳。
- 依土地稅法第 3-1 條,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以受託人為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
- 因此,信託土地的納稅義務人也是遵循此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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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信託土地地價稅如何計算?
辦理地價歸戶
- 納稅義務人是受託人沒錯,但訂立信託契約前,還是由原所有權(委託人)繳納。
- 因此,地價稅是以原所有權人,直轄市或縣市的地價總額課徵,且有累進機制。
- 例外——信託利益之受益人為非委託人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前項土地應與受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所有之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
一、受益人已確定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者。
二、委託人未保留變更受益人之權利者。
合併計算的地價稅,分別計算繳納:
- 合併計算地價稅
- 信託土地和原所有權人(委託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所有土地總和的地價總額,依照稅率算出地價稅。
- 依比例分算信託土地地價稅:
- 計算出納稅義務人地價稅總額,再算出各土地地價佔地價總額的比例,就可以算出信託土地的地價稅。
- 向納稅義務人徵收:
- 信託土地分算後的地價稅稅單,寄發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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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3全新改版!地政士歷屆題庫完全攻略【專業科目四合一+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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