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實用篇】如何申請使用分區證明?

圖片來源:〈591 房屋買賣〉買賣土地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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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申請土地謄本有時候會出現土地使用分區是空白,怎麼辦?就是去申請使用分區證明,這篇要來寫如何申請使用分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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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使用分區證明

因為使用分區證明,每個縣市都有自己的版本,我取全國性的版本,是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若是還沒納入的鄉鎮市區,就要去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重要提示

這裡只是申請,最後還是要去鄉鎮市區公所拿證明書和繳錢,點選「同意」。

申請資料

勾選「行政區」、「都市計畫書」。

填寫「申請者姓名」、「地址」、「電話」、「手機」。

地籍圖

填寫「地段」、「地號」。

上傳「地籍圖謄本電子檔」。申請地籍圖,請參考如何申請地籍圖及如何看?

確認資料

確認「行政區」、「都市計畫書」、「申請者」、「Email」、「地址」、「電話」、「地段」、「地號」、「檔名」、「申請份數」。

申請份數以 5 筆地號 100 元,超過以 10 元加收。每份證明書最多 15 筆地號,第 2 份 50 元。

確認無誤,點選「送出申請」。

證明申請書

下載「證明申請書」,接著去鄉鎮市區公所繳錢,領取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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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證明申請操作流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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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1. 如何申請拋棄繼承?
  2. 如何申請限定繼承?
  3. 如何申請地籍圖?
  4. 如何申請使用分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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