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實用篇】如何申報租賃所得?

製圖人:黃昭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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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在 3/22 前快遷戶籍,才能享自住房屋稅〉一文中,知道如果有申報租賃所得或繼承得到的房屋,可享 1.5-2.4% 的房屋稅稅率,比起一般稅率 2.6-4.8% 還好,所以一起來看看如何申報租賃所得。

納稅義務人倘未依規定申報,經稽徵機關查獲有短漏報租賃所得者,將依規定補稅並裁處罰鍰。依所得稅法第 110 條,除了補徵應納稅額,還要罰 3 倍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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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當地一般租金標準?

房屋稅條例第 5 條,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所得稅法第 14 條規定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者或繼承取得之共有房屋。

當地一般租金住家用標準如下:

縣市住家用(依房屋評定現值)非住家用
台北市27%依實地調查租金狀況編訂「 112 年度非住家用房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表」,並考量特定情形予以核定。
新北市24%(板橋區、三重區、永和區、中和區、新莊區、新店區、土城區、蘆洲區、汐止區、樹林區)
22%(鶯歌區、三峽區、淡水區、瑞芳區、五股區、泰山區、林口區、深坑區、石碇區、坪林區、三芝區、石門區、八里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金山區、萬里區、烏來區)
桃園市21%
新竹市21%
新竹縣21%
台中市22%
台南市20%
高雄市20%(鹽埕區、鼓山區、左營區、楠梓區、三民區、新興區、前金區、苓雅區、前鎮區、旗津區、小港區、鳳山區、大社區、仁武區、鳥松區、岡山區、橋頭區、梓官區、大寮區、燕巢區及路竹區)
17%(林園區、大樹區、田寮區、阿蓮區、湖內區、茄萣區、永安區、彌陀區、旗山區、美濃區、六龜區、甲仙區、杉林區、內門區、茂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
其他縣市17%

資料來源:112年度房屋及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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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租賃所得

租賃所得是屬於綜合所得稅的一部分,因此,每年 5 月期間才能申報、繳稅。

房屋租賃所得 = 租賃收入 – 租賃費用

房屋費用有兩種方式申報如下,房東可以擇高選擇:

  1. 不須任何證明文件,一律以當年度房屋租金收入的 43% 列為必要費用。
  2. 列舉扣除方式,必須對因租賃而發生之合理、必要損耗及費用,逐項提出證明,如房屋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捐、以出租財產為標的物的保險費、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而出租所支付的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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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全國法規資料庫
  2. 《各報要聞》一般租金標準 史上最大調幅
  3. 〈財政部〉112年度房屋及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
  4. 〈財政部〉個人房東出租房屋應如實申報租賃所得,以免遭補稅處罰
  5. 〈財政部〉1101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何報繳綜合所得稅?
  6. 〈財政部〉房子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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