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13 年試題地方特考地政:可以拒絕拆屋還地嗎?

製圖人:黃昭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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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A 有一筆已登記的耕地。鄰居 B 在該耕地上,蓋有一鐵皮屋工廠,A 雖知此事,但卻也未提出反對意思。10 年後,A 去世,A 的唯一繼承人女兒 C 起訴請求 B 拆除鐵皮屋。B 有無拒絕的可能?

(歷屆試題可在考選部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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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返還請求

  1. B 在 A 的耕地上,蓋鐵皮屋,A 雖知此事,但也未反對。A 去世後,繼承人 C 請求拆除 B 拆除鐵皮屋。
  2. 依民法第 767 條,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3. 因此,C 可依民法第 767 條,請求 B 拆屋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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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善意占有需 20 年才能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

  1. A 的耕地是已登記的耕地,B 在耕地上蓋鐵皮屋,長達 10 年。
  2. 依民法第 769 條,非善意的話,以所有之意思,20 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3. 依民法第 770 條,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4. 依民法第 772 條,前五條之規定,於所有權以外財產權之取得,準用之。於已登記之不動產,亦同。
  5. B 明顯是惡意,所以需 20 年才能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但鐵皮屋只有 10 年,所以 B 不能因此拒絕拆屋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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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並非無權占有

  1. A 雖知此事,但也未反對。
  2. B 可以以下進行抗辯:
    • 無償或有償租賃。
    • 無償或有償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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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全國法規資料庫
  2. 〈公職王〉113 年地方特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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