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實用篇】如何看使用執照?

圖片來源:台中市政府都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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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繼〈如何看建築執照?〉後,知道建築執照有四種,一種是建築執照,第三種是使用執照。從台中市政府釋出申領使用執照,可以看出建築完工後,立即向建築主管機關,申領使用執照手續,會同消防、無障礙設施等其他相關單位審查勘驗合格後,再核發使用執照。

這也會影響後續水電接通及交屋,因此,取得使用執照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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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使用執照執根?

民眾可自行上網搜尋,以下是各縣市的連結:

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台東縣花蓮縣宜蘭縣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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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執照內容

拿之前在當過五年義工的「台北市立美術館」來說,地址是「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181號」,以下是開館的使用執照 0721560:

比起建築執照,使用執照多了建築物概要:

地下層

「各層用途」是關鍵,向本例就是機械室、陳列室、圖書室、餐廳、辦公室、防空避難室。如果超過這些用途,就是違法的。

地上層

使用執照寫有夾層,就是合法的,沒寫卻有夾層,就是違法。

突出物

可能是樓梯間、電梯機電設備、水箱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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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申領使用執照
  2. 〈房感〉使用執照是什麼? 使照怎麼看、怎麼查?3步驟帶你看懂使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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