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圖人:黃昭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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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請說明市地重劃之抵費地?又辦理機關標售抵費地所得價款之用途為何?
(歷屆試題可在考選部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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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重劃立法目的
- 地盡其利:藉由土地整理、改良、重新劃分經界,使原本不適合建築使用之土地皆能直接臨路、有效利用、增加社會財富。
- 惠而不費,公私兩利:透過公共設施用地及重劃相關費用由參與重劃土地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之制度,使土地所有權人公平享有交通便利、環境品質提升及土地增值之成果,並能節省政府財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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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重劃抵費地意義
- 市地重劃意義:將都市一定範圍內之土地,全部重新加以規劃整理。
- 興辦公共設施。
- 抵費地:扣除法律規定應由參與重劃之土地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之公共設施用地及供抵繳工程費用、重劃事業費用、貸款利息等所需土地。
- 土地交換分合:按原有土地相關位次辦理交換分合為形狀整齊之土地,重新分配土地所有權人的一種都市整體開發方式。
- 抵費地意義:
- 使用者與受益者付費。
- 領回土地面積變少,但整體土地價值提升。
- 改善重劃區生活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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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費地處分方式
依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 84 條,抵費地處分方式:
- 以底價讓售為社會住宅用地、公共事業用地或行政院專案核准所需用地。
- 以底價公開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經公開標售。
- 而無人得標時,得於不影響重劃區財務計畫之原則下,予以降低底價再行公開標售,或採標租或招標設定地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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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售抵費地所得價款用途
- 抵付重劃負擔總費用。
- 供重劃區內增加建設、管理、維護之費用及撥充實施平均地權基金。
- 不足由實施平均地權基金貼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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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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