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實用篇】你是屬於房地合一新制還是舊制?

【目錄】

什麼是房地合一稅?

2016/1/1 起登記為房地主的人,賣出時要繳的稅,包含土地及房屋獲利課稅,以下稱為新制。如果是 2015/12/31 就已經賣掉房地,只要繳房屋獲利的稅,以下稱為舊制。

【延伸閱讀】什麼是房地合一稅 2.0 的費用?

回到目錄

例外:適用於房地合一舊制的人

如果是 2014/1/2 登記為房地主的人,當持有時間超過 2 年,屬於舊制,就是只要在每年 5 月報所得稅時,申報「房屋財產交易所得」, 所得稅課稅級距是以 5-40% 計算。

如果不到 2 年就賣掉,屬於新制,登記完成後 30 日內申報「房地合一稅」並繳納。

【延伸閱讀】舊制申報房屋財產交易所得

歷史回顧:在 2015/6/5 所得稅法修法第 4-4 條,當時條文是如下:

個人及營利事業自 2016/1/1 起交易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屋、土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其交易所得應依第 14-4 條至第 14-8 條及第 24-5 條規定課徵所得稅:

  1. 交易之房屋、土地係於 2014/1/1 次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 2 年以內。
  2. 交易之房屋、土地係於 2016/1/1 以後取得。

加上第一條原因,是因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不動產部分停徵。

回到目錄

【參考資料】

  1. 全國法規資料庫
  2.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
  3. 〈財政部〉如何判斷出售之房地應適用新制(房地合一課稅)或是舊制(僅房屋課所得稅)計算所得稅?
  4. 出售舊制房地的財產交易所得稅,如何正確申報又節稅?

回到目錄

有任何問題,可以在下面留言討論或 Email: taishu945@gmail.com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