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政策】114 年試題地方特考地政:區域計畫法 v.s. 國土計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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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現有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和之後的國土計畫法,對於農地使用管制的方式有何不同?此外,國土計畫法實施對於農地價格可能產生什麼影響及其原因?

(歷屆試題可在考選部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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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計畫法及國土計畫法立法目的

  1. 區域計畫法立法目的:
    • 促進土地及天然資源之保育利用。
    • 人口及產業活動之合理分布。
    • 加速並健全經濟發展。
    • 改善生活環境。
    • 增進公共福利。
  2. 國土計畫法立法目的:
    • 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安全。
    • 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
    • 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
    • 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
    • 復育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
    • 追求國家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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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計畫法及國土計畫法土地管制原則

  1. 區域計畫法是國土計畫法一旦施行後,就要廢除的法律。因此,下面以區域計畫法稱為舊制,而國土計畫法為新制。
  2. 舊制: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非都市土地劃分 11 個使用分區,例如: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等。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再分為 19 種土地用地,例如:甲種建築用地、農牧用地。
  3. 新制:依國土計畫法第 20 條,各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之劃設成 4 類地區,例如:農業發展地區。
  4. 土地管制差異:
    • 舊制:
      • 是個別許可開發批准制,雖有區域計畫主導,但會有農地零星流失。
    • 新制:
      • 是劃定為「農業發展地區」後,主要功能農業生產。
      • 一般農民若想蓋農舍,只要遵行現行法令即可,例如: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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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對農地價格可能產生影響及原因

  1. 分類在農 1、農 2、農 3:
    • 持平或下降價格影響原因:
      • 只要符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一般農民想蓋農舍沒有影響。
      • 違規風險成本增加:非農用違規風險成本,抑制投機客。
  2. 分類在農 4、農 5:
    • 上漲或抗跌價格影響原因:
      • 稀少的農地開發權利。
      • 投機轉化為計畫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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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全國法規資料庫
  2. 〈公職王〉114 年地方特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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