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政策】114 年試題地方特考地政:土地財政的優點及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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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地方政府依賴土地開發手段(例如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等)籌措稅源的優點和缺點各為何?

(歷屆試題可在考選部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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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目的

  1. 區段徵收:政府基於以下目的,經過法定程序嚴謹的檢視公益性及必要性後,徵收一定範圍內土地,並依照都市計畫內容,布建公共設施及地籍整理的整體開發方式。
    • 新設都市建設。
    • 舊都市更新。
    • 都市土地之農業區或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
    • 農村社區更新。
    • 其他。
  2. 市地重劃:依照都市計畫規劃內容,將一定區域內,細碎不整的土地,加以規劃整理,並興闢公共設施,使成為大小適宜、形狀方整,各宗土地均直接臨路且立即可供建築使用。並是一種受益者付費,且有效促進土地經濟使用及健全都市發展的綜合性土地改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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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開發手段籌措財源優點

利用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取得土地有幾項優點:

  1. 「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
  2. 不受土地法第 25 條規定,不用議會、行政院同意,即可賣土地,籌措財源。
  3. 加速都市更新。
  4. 土地利用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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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開發手段籌措財源缺點

利用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取得土地有幾項缺點:

  1. 區段徵收有補償人民財產權的不足的爭議。
  2. 市地重劃是使用者付費,一旦設計不當,會導致地主負擔過大。
  3. 過度傾斜至創造新土地增值:非市民真正需要公共服務,如:社福、教育、文化等。
  4. 土地市場景氣低迷,土地財政會面臨危機。
  5. 地方政府開發計劃,可能會導致大量資金投入周邊地區,提高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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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全國法規資料庫
  2. 〈台北市地政局〉什麼是區段徵收?
  3. 〈台北市地政局〉什麼是市地重劃?
  4. 〈公職王〉114 年地方特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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