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問題】
土地因為天然因素變遷、坍沒為水域,請問如何申請土地消滅登記?應備文件為何?
(歷屆試題可在考選部查詢下載。)
▲ 回到目錄
【答案】
依土地登記規則,說明如下:
土地變為湖澤視為消滅情形
- 依土地法第 12 條,私有土地,因天然變遷成為湖澤或可通運之水道時,其所有權視為消滅。
- 前項土地,回復原狀時,經原所有權人證明為其原有者,仍回復其所有權。
▲ 回到目錄
先複丈,再土地消滅登記
- 土地得複丈原因:
- 因自然增加、浮覆、坍沒、分割、合併或變更。
- 因界址曲折需調整。
- 依建築法第 44 條或第 45 條第一項規定調整地形。
- 宗地之部分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
- 因主張時效完成,申請時效取得所有權、地上權、農育權或不動產役權。
- 鑑界或位置勘查。
- 因此,土地因為天然因素變遷、坍沒為水域時,先申請「土地複丈」,再「土地消滅登記」。
- 土地複丈應備文件:
- 土地複丈申請書。
- 土地所有權狀。
- 申請人身分證明。
-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 土地消滅登記應備文件:
- 土地登記申請書。
- 登記原因證明:
- 土地複丈成果圖。
- 土地所有權狀。
- 申請人身分證明。
-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 回到目錄
【參考資料】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公職王〉111 年普考地政解答
▲ 回到目錄
覺得答案有問題時,可以在下方留言討論或Email: taishu945@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