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什麼是死因贈與?
依民法第 406 條,稱贈與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
一般贈與是雙方同意贈與,贈與人負擔贈與稅,如果是不動產,受贈人要負擔土地增值稅、契稅等費用,繳完稅就可以移轉登記。
但死因贈與是雙方生前同意贈與,但贈與人過世時才發生贈與給受贈人,贈與人沒有贈與稅,受贈人有遺產稅,但遺產稅免稅額、課稅級距比贈與稅免稅額多非常多。
▲ 回到目錄
死因贈與 v.s. 遺贈
遺產分配,不一定要留給繼承人,可以留給任何人。
| 死因贈與 | 遺贈 | |
| 要件 | 建議書面契約並公證 | 遺囑要件 |
| 雙方同意 | 雙方同意 | 遺贈人同意即可 |
| 特留分 | 仍有爭議 | 繼承人可主張扣減遺贈 |
| 稅目 | 遺產稅 | 遺產稅 |
【延伸閱讀】如何申請遺贈登記?
▲ 回到目錄
【參考資料】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律百科〉死因贈與
- 〈新北地方法院〉什麼是死因贈與?其性質為何?
- 〈喆律法律事務所〉死因贈與是什麼?可以無視特留分嗎?律師教你實務見解!
- 〈法務部〉法律字第 10100130380 號
▲ 回到目錄
有任何問題,可以在下面留言討論或 Email: taishu945@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