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資料:全國法規資料庫 製圖人:黃昭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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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土地因合併申請複仗者,其具備要件如何?申請合併之土地,如所有權人不同或設定有抵押權、典權、耕作權者,各應檢附何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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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土地複丈,是指已辦理地籍測量之土地,因自然增加、浮覆、坍沒、分割、合併等致實地情形與地籍簿冊所載不同或因相鄰土地間界址位置不明需予鑑定界址等,而申請再丈量者
土地合併申請複仗 具備要件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24 條,土地因合併申請複丈者,應以同一地段、地界相連、使用性質相同之土地為限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25-1 條,使用性質的土地:
- 都市土地指使用分區
- 非都市土地指使用分區及編定之使用地類別
申請複仗,所有權人不同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07 條,申請複丈,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提出下列文件:
- 土地複丈申請書
- 權利證明文件
- 申請人身分證明
-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 全體所有權人的協議書(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24 條,所有權人不同須提出)
複丈涉及原有標示變更者,應於申請複丈時,填具土地登記申請書,一併申請土地標示變更登記
申請合併土地,設定抵押權、典權、耕作權,應檢附文件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07 條,申請複丈,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提出下列文件:
- 土地複丈申請書
- 權利證明文件
- 申請人身分證明
-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抵押權
除了以上,還需提供:
土地所有權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書
典權、耕作權
除了以上,還需提供:
他項權利人的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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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2023全新改版!地政士歷屆題庫完全攻略【專業科目四合一+國文】→記得這是我的版本,想知老師怎麼寫,請買書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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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1. 複仗原因是什麼?
2. 申請複仗要檢附的文件為何?
3. 什麼是塗銷登記?
4. 抵押權人同意分割後 卻沒取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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